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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?
2014-05-07 10:46:16 来源:louajie
如果单位驾驶员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、死亡,或者财产损失的,应当由法人、其他组织承担损害赔偿责任;或者由雇主(雇佣关系)承担损害赔偿责任,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(雇主有追偿权)。
如果单位驾驶员不是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、死亡,或者财产损失的,应当由该驾驶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;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雇主(雇佣关系)如果没有责任,则不承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单位驾驶员与单位之间一般存在两种关系:
①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:
A.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驾驶员执行职务行为致人损害,由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;
B.用人单位的驾驶员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②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佣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:
A.存在雇佣关系的单位驾驶员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,由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;
B.此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并且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对雇员享有追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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